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簡稱“銀保監會”)首次針對跨省票據業務提出監管要求。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跨省票據業務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和中國票據交易系統等票據市場基礎設施開展跨省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電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后,停止開展跨省紙質票據交易。
據銀保監會,《通知》共五條,首先對跨省票據業務進行界定、對票據業務主要風險隱患提出監管要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已有監管要求、加強重要環節風險控制以及員工管理和培育合規文化等。
《通知》還針對跨省交易類業務提出監管要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票據市場基礎設施開展跨省票據交易,限制風險較大的跨省紙質票據交易。針對跨省授信類業務,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異地授信內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授權管理以及建立內部協同控制機制等。
最后,《通知》表示強化跨省票據業務監管。要求各級監管部門加強業務監測與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整改問責,并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通知》首次針對跨省票據業務提出相關監管要求:一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和中國票據交易系統等票據市場基礎設施開展跨省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電子化交易,并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后,停止開展跨省紙質票據交易;二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開展跨省票據承兌、貼現業務,擬開展或已開展相關業務的,應建立異地授信內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授權管理,建立分支機構間的協同與控制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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