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4月22日發布的《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8省(區)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簡稱《問責情況》),吉林、浙江等8省(區)共有1035人因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問題被追究問責。
此外,8省(區)還同日統一發布了問責情況,南都記者獲悉,在89個移交問題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最高。
超千人因生態環境損害被追究問責
南都記者了解到,經調度匯總,8省(區)共問責1035人,其中包括廳級干部218人(正廳級干部57人),處級干部571人(正處級干部320人)。
具體來看,問責人數最多省份為吉林省,共有177人被問責,被問責人數排在吉林省后的7個省份分別是:山東163人,四川160人,新疆(含兵團)146人,海南135人,浙江109人,西藏83人,青海62人。
從被問責干部級別看,廳級干部被問責人數最多的省份為吉林省,共有53人;處級干部被問責的省份為山東省,共有104人。
773人(次)受黨紀政務處分
據生態環境部介紹,被問責的1035人中,誡勉296人,黨紀政務處分773人(次),移送司法2人,其他處理10人。
被問責的廳級干部中,誡勉72人,黨紀政務處分155人(次),其他處理1人。
另據統計,8省(區)1035名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61人,地方政府208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84人,國有企業31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人員51人。
而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國土103人,環保99人,住建78人,水利68人,海洋67人,工信56人,林業50人,發改43人,城管27人,農業17人,質檢11人,交通7人,旅游、衛計委等其他部門58人。
問責情況統一公開 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最多
南都記者了解到,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移交問題中,占比最多的為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據生態環境部通報,在對上述移交問題分析后發現,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約44%;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占比約38%;涉及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的問題占比約15%,其他有關問題占比約3%。
2017年8月至9月,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督察組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隨后,8省(區)黨委、政府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立案審查,依法依紀開展問責工作,報經省(區)黨委、政府研究批準后,形成問責情況,并于4月22日統一對外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