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積極減少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5月29日,山東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山東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該省全面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制定了"時間表"。
《方案》明確提出,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濟南市、青島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 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另外,到2022年底,實施范圍擴大至山東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和沿海縣城(市、區)建成區。
到2025年底,上述區域的集貿市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 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方案》指出,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山東全省范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縣城(市、區)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級 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方案》要求,要積極減少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到2022年底,山東全省范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 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到2025年底,實施范圍擴大 至全省所有賓館、酒店、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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