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相關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進行調整。其中包括自2021年1月1日起對883項商品(不含關稅配額商品)實施進口暫定稅率,對原產于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此外,中國與毛里求斯自貿協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實施降稅。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亞、韓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原產于蒙古的部分進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適用亞太貿易協定稅率。經塑米城整理,涉及聚乙烯方面的包括:
(表一)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
(表二)進一步降稅的相關協定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
(表三)特殊執行關稅表:
從表一來看,今年我國對進口LDPE和HDPE產品實施的進口暫定稅率與2020年無任何變化。根據表二和表三對比來看,進一步降稅的相關協定進口商品協定稅率有變化的也只有從瑞士進口的LDPE和HDPE產品下調了0.3%,而瑞士并不屬于我國進口聚乙烯的主要來源國,因此塑米城小編認為此次進口關稅調整對國內進口聚乙烯市場而言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