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國標規定,進一步貼近現貨實際,更好地服務產業,2014年6月13日,大商所發布《關于調整線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質量標準的通知》,對線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質量標準進行修改,修改后的規則自L1506合約開始施行。
根據通知及修正案,本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外觀指標的表述,刪除“圓柱狀或扁圓狀顆粒,粒子的尺寸任意方向上應為2-5mm”的規定,明確“無雜質”、“無黑粒”的要求,同時,以“色粒”代替“污染粒子”的表述;二是調整拉伸性能指標的測試方法,指標值也相應調整,將“拉伸屈服應力”指標值由“≥8.3MPa”調整為“≥7.0MPa”,刪除“拉伸斷裂應力”指標項,將“斷裂伸長率≥500%”調整為“拉伸斷裂標稱應變≥200%”;三是明確除密度外,其他指標的檢驗均按新國標執行;四是增加產品名稱說明,適應新國標頒布后LLDPE產品包裝標志呈現多樣化的特點;五是完善相關表述,并增加有關“術語和定義”的規定。
據大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原LLDPE交割質量指標設計的主要依據是推薦性國標GB/T15182-1994《線型低密度聚乙烯樹脂》。2010年2月1日,新國標GB/T11115-2009《聚乙烯(PE)樹脂》正式實施。與舊國標相比,新國標向國際通行標準靠近,合并了“線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以及“高密度聚乙烯(HDPE)”三個國標。修改后,現行LLDPE期貨交割質量標準在產品名稱及顆粒外觀的表述上,拉伸性能的測試方法方面與新國標存在差異、需要調整統一到新國標規定上來。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國標是在測試方法及質量標準體系上與國際ISO標準體系接軌,修改后的交割質量標準所表征的產品品質與原標準沒有本質變化,不屬于實質性修改,并不會增加交割成本,也不會對可供交割量造成實際影響。本次修改貼近現貨和業務實際,符合現貨市場發展需求、貿易習慣以及實際交割業務操作。此外,我國LLDPE進口依存度約40%,根據新國標對我所交割質量標準進行修改,更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據介紹,新國標頒布后,大商所就新國標修改的背景及市場適用情況進行了調研,對歷史檢驗數據進行了分析,按照新老國標規定的制樣、取樣及檢測要求對市場現有品牌產品進行了對比檢驗,對交割質量標準調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調研,廣泛征求了參與期貨交易、交割的會員客戶,特別是LLDPE現貨企業以及質檢機構、新國標修訂單位的意見,充分評估了新國標調整對大商所LLDPE期貨交割質量標準的影響,并據此擬定了修改方案。
市場各方普遍認為,LLDPE交割質量標準的調整方案比較合理,不會對市場產生實質性影響,實施后將有助于期貨合約進一步貼近現貨貿易習慣,促進期貨市場更好地為產業客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