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計劃,2016年塑料管材產品的省級監督抽查工作已完成,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抽查概況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40組樣品,2組樣品不合格,抽樣合格率為95.0%。本次檢驗合肥市16組樣品中合格14組,合格率為87.5%。馬鞍山地區2組樣品中合格2組,合格率為100%。宣城地區7組樣品中合格7組,合格率為100%。六安地區4組樣品中合格4組,合格率為100%。安慶地區3組樣品中合格3組,合格率為100%。蕪湖地區4組樣品中合格4組,合格率為100%。蚌埠地區2組樣品中合格2組,合格率為100%。滁州地區2組樣品中合格2組,合格率為100%。
質量分析
本次抽查的檢驗依據是《塑料管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及國家標準GB/T 18742.2-2002《冷熱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統 第2部分:管材》、GB/T 13663-2000《給水用聚乙烯(PE)管材》、CJ/T 225-2011《埋地排水用鋼帶增強聚乙烯(PE)螺旋波紋管》、CJ/T 270-2007《聚乙烯塑鋼纏繞排水管》、GB/T 5836.1-2006《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18477.1-2007《埋地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雙壁波紋管材》、DL/T 802.2-2007《電力電纜用導管技術條件 第2部分:玻璃纖維增強塑料電纜導管》、GB/T 19472.1-2004《埋地用聚乙烯(PE)結構壁管道系統 第1部分:聚乙烯雙壁波紋管材》、JG 3050-1998《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及配件》,對平均外徑、壁厚偏差、縱向回縮率、簡支梁沖擊試驗、靜液壓試驗、斷裂伸長率、靜液壓強度、沖擊性能、環柔性、烘箱試驗、環剛度、密度、維卡軟化溫度、二氯甲烷浸漬試驗、拉伸屈服強度、落錘沖擊試驗、拉伸強度、彎曲強度、浸水后彎曲強度、巴氏硬度、氧指數、堿金屬氧化物含量、抗壓性能、彎曲性能、彎扁性能、跌落性能、耐熱性能、阻燃性能、電氣性能等技術指標開展檢驗工作。本次抽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PP-R管材平均外徑
PP-R管材平均外徑不合格,表現為外徑偏大。國家標準中對PP-R管材的平均外徑做了具體規定。規格尺寸是管材的重要指標,平均外徑的合格與否將影響管材的應用和施工質量,規格尺寸不合格的管材不能與管件很好地連接,同時可能降低連接處的耐壓強度,留下管道破裂和滲漏的隱患。
PP-R管材靜液壓試驗(95℃、22h)
靜液壓試驗不合格:主要集中在95℃靜液壓試驗項目上。高溫靜液壓試驗是PP-R管材非常關鍵的力學性能指標,它反映了管材在熱水環境中使用時所能承受的壓力的大小和壽命的長短,只有達到標準要求的產品才能保證管道在熱水環境下的使用周期內不會發生破裂或滲漏現象。該項指標不合格,說明該產品不適合在高溫條件下長期使用。
從本次抽查的結果來看,質量好的企業有嚴格的生產過程控制,能嚴格按照產品標準組織生產,質量意識較強,有完善的質量檢驗手段,產品的質量控制較好,而質量不好的企業恰好不具備這些條件。綜合分析,導致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因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
1)企業在質量、技術和生產人員質量意識方面不重視,質量管理制度未能夠認真執行,同時技術人員對標準理解不夠,對標準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準確把握產品質量技術要求,不能按照現行有效的標準組織生產與檢驗;
2)部分企業缺少相應的檢測設備,無法對成品進行出廠檢驗,在沒有檢測能力的情況下,也沒有到有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內部產品質量控制職能未能充分落實,使產品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質量隱患;
3)企業使用的管材專用料是否達到要求無法保證,甚至于有的企業為降低成本,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使用不符合生產管材要求的原材料;
4)市場需求的影響。由于塑料管材應用市場大,同時生產相對簡單,投資起點低,導致生產企業眾多,供大于求,企業經營艱難,市場形勢嚴峻。部分企業在生產中偷工減料或以次充好,把價格戰作為參與競爭的唯一手段,嚴重擾亂了行業的正常秩序。另外,工程建設方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塑料管材產品在外觀上看不出明顯質量問題,工程最低價中標,也迫使企業犧牲產品質量達到降低價格的目的。